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请参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公开的方式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从“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信息公开”栏目查找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网址:https://yjj.luzhou.gov.cn/
泸州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luzhou.gov.cn/
(三)公开的形式
本机关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主要通过“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五)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登录网站,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泸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yjj.l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受理申请人当面提交、信函提交和在线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到本机关现场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并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30—3108546
2.信函提交。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1号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830—3108546
邮编:646000
采用信函提交方式的,应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在线提交。请在泸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联系电话:0830—3108546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5.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三、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30—3115719
联系地址: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1号楼311室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0—3108546
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1号
邮 编:646000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编号: 号
申请人信息 | |||||
○公民 | *姓 名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法人、其他组织 | *类型 |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 |||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区号)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传真(区号) | ||||
*提出申请的方式 | ○当面 ○邮寄 ○其他 | ||||
所需信息情况 | |||||
*受理机关名称 | |||||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 ○当面领取 ○电子邮件 ○邮寄 ○阅读、抄录 | ||||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 ○纸质文本 ○数据电文 | ||||
其它需说明的 情况 | |||||
*申请人签名 (盖章)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使用指南 1、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编号”项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3、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请同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带“*”号的为必填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