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规范非煤露天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为进一步规范非煤露天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压实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设计质量和审查规范化水平,筑牢源头防线。3月26日,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非煤露天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制度(试行)》,对全市非煤露天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全流程作出明确规定。
《制度》明确了市、区县应急管理局的分级审查职责,对设计单位资质、项目踏勘要求、边坡稳定性分析等核心环节提出刚性要求,规定设计单位需全面踏勘并留存记录,边坡设计前必须开展稳定性分析计算,且相关分析论证工作不得由设计单位自行承担,从源头保障设计科学性。
同时,《制度》细化了审查流程与标准,要求审查专家组分现场踏勘核查组、设计审查组开展工作,明确地质、采矿等专业人员配置要求,重点审查边坡参数、排土场选址、爆破设计等关键内容,列出 9 类不得通过审查的情形,形成“踏勘-评审-整改-确认”的闭环管理。
针对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等情形,《制度》也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属地监管部门派员参与市级审查,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处置,重大隐患整改验收后方可继续审查。
《制度》共22条,除各主体单位资格、行为流程外,《制度》还发布了企业(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和现场踏勘设计报告》《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意见》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