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安全生产会议纪律要求的通知
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肃安全生产会议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安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纪律要求,确保会议质效,按照省市安委会领导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假制度
凡有明确参会对象的,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书面报告详细事由,并指定同级别(相应级别)人员代会。参会人员要严格按要求参会,提前到场候会,不得无故缺席、擅自安排人员代会。
二、严格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有着装要求的要按照要求规范着装。会议期间,不得有东张西望、交头接耳、打瞌睡、随意走动等与会议无关的行为。要自觉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不得随意接打电话、翻看手机。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在会场录音、录像、照相及上网,不得随意发布会议有关情况。
三、严格检查通报
市安办加强对会议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将全市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作为安全领域“四重四轻”典型问题进行警示约谈、公开曝光;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考核,纳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
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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