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聘任泸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聘任泸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泸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泸市安办〔2019〕135号)规定,经公开征集报名、专家办初审、业务科室复审、社会公示、局党委会审议,决定聘任李开学等468人(部分专家为多个专家组成员)为泸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聘期3年(2025年3月至2028年2月)。在聘任期间,因年龄、健康及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专家,给予提前解聘。
附件:泸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名单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泸市应急〔2025〕13号关于聘任泸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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